各市州、县市区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
2012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文联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艺活动,努力推出文艺精品,大力培养文艺人才,为发展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总结全省文联系统的工作,发现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推动我省文艺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特开展2012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先进市州文联7个,先进县市区文联25个,先进乡镇(街道)社区文联4个,先进省文艺家协会4个,先进文艺工作者10个。
二、评选办法:
1、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突出本年度本单位和个人的特色工作和主要成绩,材料力求简洁、实在、明确。
2、每个市州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可推荐1名专职工作人员申报先进文艺工作者。
3、市州、县市区文联、省各文艺家协会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文联组联处,乡镇(街道、社区)文联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文联汇总后报省文联组联处。
4、所有申报表格(1份)于2012年12月5日前寄长沙市八一路227号省文联组联处收,邮编:41000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361980914@qq.com,表格可到湖南省文联艺术网下载(下载地址:首页-文联-公告)。
联系人:谢群、谢子元、汪帅红。
电 话:0731-84582617(传真)、84582657、84582616(传真)。
请各单位迅速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