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歌剧舞剧院优秀考生展演时间安排及活动细则
2013年2月17日:报到
19:30分开幕式,由中国歌剧舞剧院演员演出;
2013年2月18日:全天在中国歌剧舞剧院进行展演选拔活动;
2013年2月19日:9:00分部分获奖节目走台;
14:30分闭幕式及获奖节目展演;
2013年2月20日:全体参演人员12点前离会。
参演专业:
声 乐
西洋乐
民 乐
舞 蹈(中国舞、国际标准舞)
朗 诵
年龄规定: 9-16岁
参演节目:
1、声乐:合唱、齐唱、表演唱、独唱;
2、器乐:合奏、齐奏、独奏;
3、舞蹈:双人舞、群舞、独舞;
4、表演:朗诵;
参演规则:
1、声乐:参演选手自选歌曲一首,自备服装及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参演选手自备服装及乐器,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舞蹈:参演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时间不超过5分钟;
4、表演:朗诵,时间不超过8分钟。
报名提交资料:
1、参演选手报名时须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
2、参演选手报名时需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另交一张六寸不同的彩色生活照或艺术照及剧照,所交照片不予退还,供组委会存档、备案。
报名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表时要求内容准确、清晰,不得对内容随意涂改。
2、参演选手可在本地考级机构报名参选。
3、每个节目伴奏必须准备CD光盘,要求一个节目一张光盘。
参演要求:
1、各专业、各年龄段参演节目必须达到七级以上的程度水平。
2、曲目:参演选手应选择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有时代感的作品参加展演。
3、伴奏:选手自备的伴奏,要求音质好,配器新颖不可有杂音。如伴奏音质太差,将由组委会现场决定是否取消其参演资格。
3、服装:选手参演时服装应尽量适合本人气质、年龄和作品风格,鼓励有新意。
4、乐器:由选手自备(钢琴、古筝、扬琴、架子鼓等除外)
5、纪律:每场参演选手必须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到指定位置候场,因故延误展演展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活动提倡相互帮助,安定团结,严格要求自己。
评分办法
展演均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方法评选。评分表一旦交出,评委即无权改动,评委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活动的评委人数将采用单数制,评审结果最终以平均分计算,活动评分将采用10分制,最高分为9.99分,最低分为8.01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第二位数不得为零。
奖项设置
1、设置奖项:
参演选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教 师 奖:优秀辅导教师奖;
集 体 奖:优秀组织奖。
2、经专家评委综合评定,出类拔萃的选手将荣获中国歌剧舞剧院小演员证书(有效期两年)。
注:收费标准请咨询各地承办单位。
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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