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②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③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④ 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⑤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⑥ 体格检查报告;
⑦ 报考费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 E-Mail 地址。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报名点,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点相同。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垂询。
4 、四川大学代码: 10610
5、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四川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网站公布的“四川大学 2013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3年4月13—14日
2、初试地点:报名时选择的上述四个报名点
3、初试科目:
硕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综合能力);博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多于3小时,但不超过6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4、复试:初试合格者,由我校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在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地点在四川大学。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 6 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新生于2013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制
学制3年,学籍在校时间不超过五年。
九、学位
修完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四川大学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十、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二十四号
邮政编码:610065
联系电话: 028-85400638、028-85406035
图文传真:028-85406035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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