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理论作曲)专业最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满分为700分。
第一部分 乐理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理论作曲专业人才必须是具备较高的音乐理论素质的人才,乐理是进行作曲技术理论学习必备的、最基础的理论知识,理论作曲专业考生乐理知识水平要达到本科音乐专业乐理修毕水平。通过乐理考试能够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作曲技术理论所必须具备的音乐理论水平。乐理考试通过笔试考察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情况,全面测试对乐理知识各个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二、考试形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考试内容
1.音、音高、音律、记谱
⑴音级、全音、半音、音符、休止符等。
⑵音的分组、谱表等。
⑶简单的律学知识。
2.节奏与节拍
⑴节拍的种类。
⑵音值组合。
3.术语与标记
速度记号、力度记号、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装饰音、常用术语等。
4.译谱
包括简谱译线谱、线谱译简谱。
5.移调
音程移调法、增一度移调法移调、改变调号移调法。
6.音程与和弦
⑴构成与识别音程、单音程与复音程、音程转位、等音程等。
⑵三和弦与七和弦的构成与识别、和弦转位、等和弦等。
⑶调式中的音级、音程与和弦。
7.各种大小调式、五声性民族调式、特种调式
⑴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
⑵五声性五声、六声、七声调式。
⑶特种调式。
⑷调式变音、半音阶等。
8.转调
⑴近关系调
⑵转调的类型
⑶转调分析
四、参考书目及测试范围
1.《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 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测试范围:第一章至第十四章。
2.《基础乐理教程》袁丽蓉 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
测试范围:第一章至第十五章。
3.《乐理基础教程》孙从音 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
测试范围:第一章至第十一章。
五、试卷结构(仅供参考)
1.选择题。(单选或多选,约占10%)
2.填空题。(约占10%)
3.音值组合。(约占10%)
4.音乐术语及标记。(约占10%)
5.移调。(约占10%)
6.音程、和弦的构成或识别。(约占10%)
7.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约占10%)
8.大小调式、民族调式、特种调式。(约占30%)
六、2012年测试试题
第二部分 听写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理论作曲专业人才必须要有良好的听觉能力,具备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是一切作曲技术理论学习的前提,通过听写考试能够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作曲所必须具备的音乐听觉能力。通过听写笔试考试考察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重在针对作曲技术理论学习所要求的基本听觉能力的测试。
二、考试形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0-45分钟。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1.旋律音程(多音组)听辨。(每组弹三遍,每遍给标准音。约占20%)
基本音级与变化音级相结合,可以有大跳,相邻音之间没有复音程。
2.和声音程听辨,要求写出音程名称。(每个弹三遍,每遍给标准音。约占20%)
音程中可以有变化音。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分配合理。
3.和弦听辨,要求写出和弦名称。(每个弹三遍,每遍给标准音。约占20%)
四种三和弦的原转位,以大小七、小七和弦原转位为主体的七和弦的原转位,和弦中有变化音。
4.单旋律听辨,要写明调号、拍号。(弹五遍,每遍前后给标准音。约占25%)
(1)旋律顺畅、音域合理。
(2)拍号为2/4、3/4、4/4、6/8拍。常用节奏与较复杂节奏相结合。
(3)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4)长度在8小节左右。
(5)要求五线谱记谱。
5.四部和声听写。(弹五遍,每遍前后给标准音。约占15%)
两个升降号以内,用4/4拍记谱,不超过八个和弦。包含属七或导七和弦的解决,和弦连接合理。
四、参考书目
《听觉训练》隋镛、傅红妹 著,上海音乐出版社;参考重点为上册内容。
五、2012年测试试题
第三部分 和声学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理论作曲专业人才必须是具备较高的音乐理论素质的人才,和声学是作曲技术理论中重要的学科,是进行音乐分析、音乐创作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和声考试能够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作曲技术理论所必须具备的和声学理论知识水平。和声考试通过笔试考察考生对和声学理论掌握情况,重在对最基础部分知识的测试。
二、考试形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三、考试内容
1.原位与转位的正三和弦
2.三音跳进
3.终止四六和弦
4.经过与辅助的四六和弦
5.属七和弦、属九和弦、属加六和弦
⑴属七和弦
⑵属九和弦
⑶属加六和弦
6.下属七和弦
7.导七和弦
8.各个副三和弦
⑴Ⅱ6与Ⅱ和弦
⑵Ⅵ级三和弦
⑶大调中Ⅲ和弦
⑷Ⅶ6和弦
9.重属和弦
10.离调
11.到一级关系调的转调
三、参考书目及测试范围
1.《和声学教程》伊·斯波索宾 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测试范围:第一章至二十四章、二十八章至三十五章。
2.《和声学教程》桑桐 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测试范围: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六章至第十三章。
四、试卷结构
1.为旋律配四部和声。(约占60%)
2.分析实际音乐片段的和声。(约占40%)
五、2012年测试试题
201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 专业: 理论作曲(和声学) (100分)
第四部分 作曲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理论作曲专业人才必须是具备一定音乐创作实践能力的人才,歌曲写作是作曲技术理论中重要的创作实践环节,是将作曲技术理论知识高度结合的综合能力的体现。通过歌曲写作考试能够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理论作曲所需的创作实践能力。
二、考试形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三、考试内容
根据所给歌词创作歌曲一首。
要求:1.音乐完整,旋律流畅。
2.音乐整体风格统一。
3.旋律与歌词情绪吻合。
4.可以带钢琴伴奏,也可以不带钢琴伴奏。
三、参考书目及测试范围
1.《歌曲写作教程》樊祖荫 著,人民音乐出版社、上海音乐出版社
测试范围:第一章至第十章、第十二章。
2.《音乐的分析与创作》杨儒怀 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测试范围:第一章至第十六章。
四、2012年测试试题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