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高职升本科”考试是为选拔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而组织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科目
《音乐理论综合》(视障生)
三、适用专业
本科目考试适用于报考音乐学(视障生)专业的学生。
四、考试目的
本次考试的目的主要测试考生在音乐基础理论、音乐的专业知识及音乐常识等方面所具备的基础情况和是否具有本科学习的能力,为择优录取提供客观依据。
五、考试内容
根据音乐学专业各学科课程大纲的要求,并考虑高职高专教育的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两大部分、音乐听辨与音乐理论综合。
(一)音乐听辨
听辨古今中外的民歌、名曲。按要求答出曲名、作曲家、形式、体裁、情绪、风格等。
(二)音乐理论综合
1、《中国音乐简史》
1)远古夏商周时期音乐
2)周秦时期音乐
3)汉魏晋南北时期音乐
4)隋唐王代时期音乐
5)宋辽金元时期音乐
6)明清时期音乐
7)“五、四”前后,至新中国成立之前音乐
要求:了解、掌握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音乐家、作品、理论、乐器、风格等。
2、《外国音乐史》
1)欧洲巴洛克时期的音乐
2)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的音乐
3)浪漫派时期的音乐
4)民族乐派
要求:了解、掌握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音乐家、作品、理论、乐器、风格等。
3、《民族民间音乐》常识:如:民族器乐与乐器等
要求:了解、掌握民族乐器的分类、传统民族器乐曲目、作者、音乐的基本特点及风格等。
4、《基本乐理》
1) 节奏、节拍
2) 调、调式
3) 音程、和弦
六、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试卷结构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题数 |
计分 |
计划用时(分钟) |
1 |
综合听辨题 |
5 |
30 |
20 |
2 |
填空题 |
13 |
17 |
20 |
3 |
选择题 |
13 |
13 |
20 |
4 |
判断题 |
10 |
10 |
15 |
5 |
连线题 |
2 |
12 |
15 |
6 |
乐理填空题 |
4 |
7 |
10 |
7 |
乐理选择题 |
5 |
5 |
5 |
8 |
乐理连线题 |
2 |
4 |
5 |
9 |
构成指定和弦 |
2 |
2 |
10 |
合计 |
56 |
100 |
120 |
七、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一:《中国音乐通史》 孙继南 周柱铨著 山东教育出版社 2000年3月
参考书目二:《欧洲音乐简史与欣赏》 钱仁康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年7月
参考书目三:《中国民族音乐欣赏》 江明淳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5月
参考书目四:《基本乐理》 李重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8年8月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