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
1、考试内容及分值
类 别 |
身体素质
测试 |
自选舞蹈节目表演 |
舞蹈模仿表演 |
舞蹈即兴
表演 |
考 试
内 容 |
软开度
技巧(跳、转翻) |
自选舞蹈片段表演(限1—2分钟) |
模仿舞蹈动作 |
抽选音乐,即兴表演 |
分 值 |
60分 |
60分 |
50分 |
30分 |
2、考试方法与评分方法:专业考试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专业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三证,即《艺考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评分严格按评分细则及标准,实行集体评分制。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可查分。
★考生必须穿紧身衣裤、练功鞋应试,凡考生所需的音乐、道具、服装请考生自备。
(二)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1、考试内容及分值
类 别 |
初 试(100分) |
复 试(100分) | ||
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 ||
考 试
内 容 |
身高、身体形态
|
芭蕾、基础乐理
基本技术 |
体育舞蹈自编组合 |
体育舞蹈抽选组合 |
分 值 |
40分 |
60分 |
70分 |
30分 |
2、考试方法及要求:
(1)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体育舞蹈自编组合与抽选组合必须选择不同的舞系。例如:考生自编组合为标准舞系的舞种,则抽选组合必须选择拉丁舞系的舞种。
(2)芭蕾初试时考生必须穿紧身服,体育舞蹈初试只能穿体育舞蹈练习服,复试可穿体育舞蹈表演服,舞系更换之间不需要更换舞服和舞鞋。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准佩戴任何装饰物。
(3)男女考生可以双人配对考试,也可携异性陪考舞伴或单人参加考试。
(4)进入复试的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CD音乐,且CD盘中只有考试音乐,如发生音质不清,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展示机会,不准重做。
六、录取及其它
1、录取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2、报考舞蹈学专业、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方向)的云南考生(含三校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考试成绩届时可通过我校招生考试网查询。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招办联系电话:0871—65098083、65098085
65098086、65098080
邮 编:650214
学校招生网址:zs.k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