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艺术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艺术硕士(MF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2012年报考2013级艺术硕士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情况,确定我院2013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的复试分数线为:80分。现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如下:
美术:(51人)
赵春修 李素艳 刘兴亮 钟秉智 牟文节 寇凌燕 朱秋丽
黄晓英 冷柏青 李海清 张作斌 凌 凯 金立宏 宋高峰
曹国超 杨 迪 王 德 董 睿 范华美 袁博生 刘北京
周艺敏 邵 莉 陈斐鹏 金志钢 杨佳璐 吕威伟 王召法
杨建伟 李 宁 刘翠萍 杜建生 迟京丞 吴挺光 荆晶晶
时健强 罗超阳 龙义敏 陈长龙 庄步金 秦多可 邱 云
翟卫国 曾月明 郑超文 张海虹 张向丽 臧运才 邱洪章
刘 鹏 徐剑飞
戏剧:(9人)
陈 文 林蔚然 史伟峰 刘芳彤 毕 静 武 超 刘振艳
齐 鹏 金 珊
戏曲:(16人)
陶 鹏 王晓莉 王 敏 钟 英 郑祥振 顾 伟 万鹏飞
张 璐 刘 恒 王艺臻 罗 楠 王 瑾 段示威 李建军
陈 相 杨 天
请以上考生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快件方式寄(送)达我院,逾期未收到以下材料或材料不全者不安排参加复试。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有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艺术简历及自我推荐书:不少于600字;
(4)美术领域考生提供美术创作作品照片3—5张;
(5)戏曲、戏剧领域编剧方向考生提供剧本创作作品至少一件。
●说明:
(1)《资格审查表》必须注明所报专业和方向;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审查发现后一律不予录取,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庞老师收 邮编:100029
请以上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试费200元,于2013年1月16日—18日来我院参加艺术硕士入学考试的复试。
●注意事项:
1、复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教学楼
2、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复试通知”“复试流程”以及“复试工作方案”中有关“复试的程序、方式、时间”、“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等内容;
3、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4、所有考生请于复试前一天即1月15日到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熟悉考场。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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