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艺术类高考考生:
根据省招考办《关于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2】223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2】225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及统考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望周知。
一、高考报名
全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至8日,逾期不予补报。
应届生在所在学校报考,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区招考办报考。
二、统一考试
根据省招考办文件精神,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在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和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
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的方式。
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1、报名及专业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
参加美术类省统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缴纳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于2012年12月27日至28日到参加高考报名的市、县、区招考办领取《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于考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2、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共设7个考点,营口市考生必须于2013年1月6日到辽宁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素描8:00—11:00;速写11:30—12:00;
下午:色彩13:30—16:30
3、考试科目、分值及考查方式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图片临摹、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漫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4、考试要求
(1)考生自带4开画板、画具等相关考试用品。
(2)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3)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二)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分专业考试和基础课笔试。
1、报名及专业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
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2012年12月21日—24日,持经高考报名取得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交纳专业统考考试费,领取考点发放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了解考试有关要求、考点具体安排并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位置。
2、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于2013年1月11日—13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考点进行。
3、考试科目、分值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乐器、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150分;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150分。
(4)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笔试10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①听音(60分):题型—听辨
②乐理(40分):题型—判断。
4、考试要求
(1)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2)专业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基础课笔试开考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3)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代考,诚信参加考试。笔试时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
(三)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报名及专业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
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2012年12月20日—23日,持经高考报名取得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交纳专业统考考试费,领取考点发放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了解考试有关要求、考点具体安排并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位置。
2、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省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13年1月3日开始,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考点进行。
3、考试科目、分值
(1)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限时5分钟之内;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满分为100分,限时3分钟以内;声乐,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50分,限时3分钟以内。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60分;朗诵,满分为60分;才艺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艺术特长,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30分。
(2)导演专业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面试内容:命题故事,满分为7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6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面试满分为80分;
笔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命题编写故事,满分为100分。
4、考试要求
(1)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准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绝不能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2)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3)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候考室。
(4)面试考生所用乐器除钢琴外需自备。
(5)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按要求获取面试考号并确认本人考试信息。
(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后(不得涉及与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7)朗诵时稿件要尽量放低,不挡住面部;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
(8)面试考生完成考试离开考场前,要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自负。
(9)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规定的考试时间到指定考场进行考试,漏考者不能补考。
(10)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代考,诚信参加考试。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四)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两个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报名及专业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
参加全省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2012年12月20日—23日,持经高考报名取得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纳专业统考考试费,领取考点发放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了解考试有关要求、考点具体安排并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位置。
2、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省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13年1月3日开始,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考点进行。
3、考试科目及分值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满分为10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满分为70分;散文写作,满分为3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满分为10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形象气质(规定内容),满分为10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满分为50分。
4、考试要求
(1)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自带艺术特长考试所需相关用品(钢琴除外)。
(3)每场考试前,考生须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验证后统一带入备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考生进入考场,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目科考试。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代考,诚信参加考试。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
特别提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知
(1)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进入每个单项考场前,按要求获取单项(面试分即兴演讲、朗诵、艺术特长3项)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3)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不得涉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4)朗诵时稿件尽量放低,不挡住面部,以免影响评分;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5)面试和笔试,均将准考证上照片、姓名、考号与考生本人及答卷上姓名、考号核对。
(6)离开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7)笔试时间统一,面试时间分散(以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准考证为准),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参加面试和笔试,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知
(1)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进入每个单项考场前,按要求获取单项(面试分即兴演讲、艺术特长2项)面试考号,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3)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不得涉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4)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5)面试和笔试,均将准考证上照片、姓名、考号与本人和答卷上姓名、考号核对。笔试观看电视作品时可以离开座位到能够看清楚的位置观看,看毕回到原座位后答题。
(6)离开面试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7)笔试时间统一,面试时间分散(以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准考证为准),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参加面试和笔试考试,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全体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考试纪律,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主查询,同时由各市、县、区招考办向参加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营口市招生办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