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音乐学院艺术水平考级连云港考区报名简章
录入时间:2012/2/14 10:3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是文化部批准的具有跨省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论证机构。经江苏省文化厅批准连云港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是我市唯一一家中国音乐学院考级承办单位。
一、开考各科目级别
1——6级:双排键电子琴、基本乐科
1——9级:唢呐、扬琴、三弦、中国鼓、次中音号、低音提琴
1——10级:古筝、二胡、钢琴、数码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少儿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声乐、通俗唱法、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萨克斯、单簧管、长笛、爵士鼓、小鼓、古典吉他、琵琶、竹笛、笙、阮、马林巴、巴乌﹒葫芦丝
表演文凭级:钢琴、二胡(钢琴、二胡10级以上可以报考)
必须按以上规定级别报考,各科目的级别规定依每年的简章为准
二、考试
1、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
2、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取用,不能减少曲目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取得本院最高级别考级证书的考生报考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免初试。
3、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考试费、证书费、手续费等,并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办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承办单位同意,可推迟至第二年参加考试。
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提供假复印件者,一经查实,成绩无效)。
4、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古筝、架子鼓除外,电子琴考生自备电池)。报考声乐者,考生自带伴奏带。
5、报名时间:5月5日—7月15日止,考级时间:8月
三、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我考委会将向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表演文凭级同时颁发“荣誉牌”,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特别提醒:凭收费票据领取证书)
承办单位名称:连云港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地 址:新浦区解放东路29号利华城市花园A2—2—602室
乘车路线:乘公交1路、7路、12路至和平桥下
网 址:www.lyggjwh.org或者www.江苏中华文化网.cn
电 话:0518—85450566 85451766 855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