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启幕
录入时间:2012/2/17 18:1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2011〕36号)精神,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宿迁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和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本届展演活动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论文类。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其中艺术表演类的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教育论文评选的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艺术教师、校长(园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本届展演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2月至3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第二阶段(2012年4月)为各县(区)组织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在各校举办艺术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要组织举办县(区)级集中展演活动,并于4月底前完成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按要求向市组委会报送有关材料。第三阶段(2012年5月到6月)为全市集中评审、展示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5月下旬,市组委会对各地各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组织集中展演和评选;6月份,市组委会对各地各校报送的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组织评选。第四阶段(2012年7月至9月)为全省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市组委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按要求报送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并组织参加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集中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