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我区教育系统的艺术资源,不断提高我区艺术教育的地位和影响力,打造艺术教育的品牌活动和品牌团队,提升我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建镇海区学生艺术团各项分团。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团宗旨
培养和发挥中小学生的艺术特长和才能,通过开展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形式活泼的艺术活动,提高我区艺术教育的地位和影响力,打造艺术教育的品牌活动和品牌团队,提升我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并代表我区中小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艺术表演、竞赛和对外艺术交流活动。
二、 分团构成
镇海区学生艺术团分团由合唱、舞蹈、器乐、书法、绘画、健美操等分团组成。
三、 申报办法
1. 申报条件
承办学校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艺术教育有特色;学校是市级以上艺术特色项目学校(在省、市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不受此项限制);校艺术团配有专职指导教师,并经常聘请高水平专家指导工作;日常培训有计划、系统性强,积极开展艺术教育社会实践与交流;艺术团表演水平高,相关节目近5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取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
2. 申报时间及要求
项目申报每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校按项目申报,一般一校一项目,个别成绩特别突出的学校可申报两个项目。各校请按要求填写《镇海区学生艺术团分团申报表》和《学校艺术团专职指导教师情况登记表》,并于每年3月30日前将表格一式二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报教育科。
四、评估与命名
各分团由符合条件的学校申请承办,区教育局根据申报条件和学校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命名并挂牌。分团名称为“镇海区学生艺术团ΧΧ学校ΧΧ分团”,分管校长为分团团长。
五、考核与奖励
区教育局对各申报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后,将每年划拨项目活动经费至各艺术分团。艺术分团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优秀者将另行奖励;连续两年不合格,将取消艺术分团承办资格。艺术分团考核标准另行下发。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设镇海区学生艺术团分团,是推动我区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创新和发展的需要,是建立青少年艺术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好规划,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镇海区学生艺术团分团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以推进素质教育,崇尚高雅艺术,培育艺术新苗为宗旨,加强对我区学生艺术团的宣传,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组建学生艺术团分团的目的意义,组织动员全区优秀艺术人才踊跃参与到艺术团活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 落实措施,培育精品。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学校艺术团建设,开展有计划、系统性的培训,不断推陈出新,创作演出新的作品或节目,积极组织校内外专场演出,打造出基础好、有特色、高质量的品牌团队。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