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五年制(美术教育、音乐教育)术科面试方案
录入时间:2012/2/8 0:5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五年制(美术教育、音乐教育)术科面试方案
为了规范我院五年制大专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吸引专业素质较好的学生报考我院,现制定2011年五年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术科面试方案。
一、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初步艺术专业基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音乐教育专业:
(1)声乐(必考):演唱歌曲一首,要求音准、节奏良好,有初步的歌唱基础、吐字清晰、声音通畅、音色圆润。60分。
(2)简谱视唱(必考):试唱曲一首,要求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30分。
(3)器乐、钢琴或舞蹈任选一项(加试)。10分。
2、美术教育专业:
(1)静物素描写生(必考): 2小时。90分。
(2)人物速写(加试): 20分钟。10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5月14、15日8:30-17:30。
2、面试地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艺术楼(地址:汕尾市城区文德路)。
四、考生录取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从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时需带中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音乐考生加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由考生自备。
3、美术考生自带画夹(或画板)、铅笔、小刀、橡皮等。
4、考生如果曾获音乐或美术市级以上奖励者,请在面试时带上获奖证书(原件)和作品或作品复印件。
5、参加面试考生准备彩色一寸相片1张。
6、术科面试免收面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