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利辛县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0 1:3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利教字〔2012〕32号
关于举办利辛县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直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亳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函〔2012〕28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举办利辛县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利辛县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要以争创市级百所素质教育示范校为契机,围绕展演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要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本届展演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凡是参与争创百所市级素质教育示范校的学校至少组织一项艺术表演节目,参加县级艺术展演评比。各中小学校要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的开展,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努力提高本次展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为加强对本次展演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利辛县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及相应工作机构。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要落实本次展演活动的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展演活动圆满成功。
各单位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请于2012年3月9日前、艺术作品及艺术表演类节目单于3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教研室。
联系人:张 晨,电话:8800987,手机:13856710409,
邮 箱:chenz0508@126.com
附件:1、利辛县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利辛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