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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声乐、器乐、舞蹈比赛规程
录入时间:2012/3/10 3:0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项目设置

  (一)声乐:分独唱、重唱、表演唱(小合唱)、合唱四类。

  (二)舞蹈:分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和群舞两类。

  (三)器乐:分独奏、小合奏或重奏、管弦乐或民乐合奏三类。

  二、参赛要求

  (一)声乐:

  1.独唱(1—3人),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表演唱(小合唱),含伴奏人数为4人—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唱人数16人—40人(含钢琴伴奏,指挥各1人),演唱两首歌曲(一首是自选歌曲,一首必唱歌曲须演唱雷锋歌曲,具体歌曲附后),合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原创的合唱作品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

  2.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如着礼服(婚纱)等;

  (二)舞蹈:

  1.群舞,人数15—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专业组节目必须是原创作品参加比赛。

  4.舞蹈预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器乐:

  1.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不超过65人,指挥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或重奏,管乐、弦乐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2.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

  3.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4.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三、其他要求

  (一)各校参加声乐、舞蹈、器乐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各校要严格审查参赛节目内容。

  (三)各地各校需填写《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一)》(附后),并于4月16日(周一)前分别报送各承办单位。

  (四)所有参赛节目不符合人数和时间规定的,比赛时分别扣0.1分。

  (六)为配合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增加一个特色方向参赛名额,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上报单位在上报节目报名表时须注明属何种类型直接参加区级决赛,否则不予认可。

  雷锋歌曲选

  1.学习雷锋好榜样

  2.雷锋之歌

  3.接过雷锋的枪

  4.向雷锋那样

  5.唱支山歌给党听

  6.我们要做雷锋式的好少年

  7.雷锋

  8.雷锋,我们的战友

  9.有位叔叔叫雷锋

  10.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