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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1 15:2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皖教体〔2011〕4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学校中专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精神,决定举办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省各地展演活动要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本届展演活动中来,让更多的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努力提高本届展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为加强对本届展演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各市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要落实本届展演活动的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请各市教育局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本市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汪家军,电话(传真)0551-2831843,电子邮箱:wangjiajun@ahedu.gov.cn。

  附件:

  1.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3.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