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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莆田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比赛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2 1:0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湄洲岛群工科、事务办,湄洲湾北岸党务人事工作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发广大学生热爱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向上、立志成才的热情,展示我市中小学生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莆田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比赛,由莆田市青少年宫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的中小学生。

  二、比赛项目

  美术、书法

  声乐、民乐、键盘、舞蹈。

  三、比赛分组

  小学低年组(一年级—三年级)

  小学高年组(四年级—六年级)

  初中组

  高中组

  四、比赛时间

  2012年 3 月 19 日- 2012 年 3 月 30 日

  五、比赛地点

  莆田市青少年宫

  六、参赛名额

  1、仙游县每组每项各16名。(群舞每组各6个)

  2、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每组每项各10名。(群舞每组各5个)

  3、湄洲岛、湄洲湾北岸每组每项各4名。(群舞每组各2个)

  4、市直中小学每组每项各6名。(群舞每组各2个)

  七、相关要求

  1、强化认识。中小学生艺术比赛是全市中小学生层次较高、规模较大、种类较多的艺术赛事,目前已连续成功举办多年。各县(区)团委、教育局,湄洲岛群工科、事务办,湄洲湾北岸党务人事工作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动员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积极参赛,通过艺术大赛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促进我市中小学生艺术教育的蓬勃发展。

  2、强化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成立与市级艺术比赛相对应的艺术比赛选拔领导小组,认真协调,制定选拔方案。团委和教育部门要协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做好选拔工作,保证优秀的人才推荐参加全市比赛。

  3、强化程序。各县区、各单位、市直学校根据选拔结果,按照参加市赛的分配名额认真填好《莆田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比赛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团委、教育局(群工科及事务办,党务人事工作局及教育局)及学校公章,一式三份分别送团市委办公室、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市青少年宫,并于 3月1 日前到市青少年宫报名。

  联系人:陈晓旭2338902 13959540055

  4、强化监督。艺术比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市艺术比赛领导小组将对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比赛评委由市教育局抽调。

  本届艺术比赛的监督电话:2684683(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2292687(团市委办公室)。

  八、奖励办法:各组别按参赛人数比例的15%、20%、25%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由主办单位发给获奖证书。

  附:《莆田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比赛内容要求和细则

  共青团莆田市委 莆田市教育局

  2012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