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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组织参加湖北省第三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12 23:0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荆州市关于组织参加湖北省第三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的通知

荆教基〔2012〕14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三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的通知》(鄂教体艺〔2012〕7号)要求,现就我市参加全省第三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活动内容

  本届艺术节的主要内容为“一展两赛”。“一展”即中小学生“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其具体活动内容为展示中小学生合唱和校园集体舞教学内容;“两赛”即中小学校校长歌唱比赛和教育局局长歌唱比赛。

  二、参赛办法

  (一)“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

  1.参加对象: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学生。

  2.参赛办法:随机录像。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无条件地参加全省随机抽选。省教育厅将按照各地中小学校名册,根据“随机抽选”的原则,直接现场从我市抽选部分学校进行“大家唱、大家跳”节目随机录像。节目录制时间为3月上旬至4月中旬,具体珠录制工作由省具体负责。现场录制的影像,由省统一评审,择优进行电视展播,择优参加省级统一现场展演。

  请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的普及,在近期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予以推进,各学校近期的体育课、音乐课的教学内容原则上应以校园集体舞和合唱为主。全市“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评比活动,仍按我局荆教基〔2012〕11号文件落实。请各地根据所掌握的工作情况,于3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3所开展“大家唱、大家跳”活动成效较为显著的学校名单,要求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且必须有一所农村学校。

  (二)校长歌唱比赛

  1.参赛对象:中小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

  2.组队方式:可以采取个人独唱形式,亦可与本校或其他兄弟学校校领导班子成员联合组成演唱团队表演。省教育厅将择优进行现场展演。

  3.演唱形式:由参赛学校或个人自行确定演唱形式,独唱、重唱、表演唱和小合唱均可,每个节目需演唱2首作品,演唱内容自行确定。伴奏以钢琴伴奏为主,其他伴奏(小乐队、伴奏带等)形式亦可。

  4.参赛形式:以自行录像形式参赛,录制光盘于4月9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视为弃权。各县(市、区)参赛队数原则上控制在3支队以下;市直学校可单独组队,也可联合组队。

  (三)局长歌唱比赛

  1.参赛对象:市、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市教育局初拟组队参赛,各县(市、区)教育局原则上均应组队参赛。

  2.组队方式:原则上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组成演唱团队参赛,也可与市教育局联合组队。省教育厅将择优进行现场展演。

  3.演唱形式:小合唱或表演唱,以小合唱形式参赛。所演唱的作品应符合教育工作者的审美要求,每个参赛节目需演唱2首作品,演唱内容自行确定。伴奏以钢琴伴奏为主,其他伴奏(小乐队、伴奏带等)形式亦可。

  4.参赛形式:以自行录像形式参赛,录制光盘于4月9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行动。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是省教育厅今年主抓的艺术教育活动,将分层次、分项目进行展演和评比,作为对各地教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各地要以举办“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为契机,迅速掀起由中小学生、校长和教育局长参加的“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高潮,促进“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向纵深推进。

  (二)按时保质,确保效果。各地要在积极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一展”随机录像录制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抽选学校名单和取消录制计划。“一展两赛”的录像节目需同期录制,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不得通过合成等手段进行技术处理。

  (三)积极组队,认真申报。请各地认真填写《湖北省第三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校长歌唱比赛选手登记表》(附件1)、《湖北省第三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节局长歌唱比赛选手登记表》(附件二),连同参加“一展”随机节目录制的推荐学校名单,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王雄超8027964、13972316318,E-mail:jzjijiao@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