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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虎门镇青春之歌——青年歌手大奖赛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8 19:2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我镇文化名城的建设,加强青少年文化事业建设,不断丰富广大青少年的文化艺术活动,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激发广大青少年的文化艺术创作与表演活力,经镇政府同意举办2012虎门镇青少年艺术大赛——青年歌手大奖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形式

  以独唱为主,可重唱或表演唱(合唱不在此范围内)。

  二、参赛对象

  年龄在18-40周岁,在我镇工作、学习、生活的青年均可以参加比赛。

  三、比赛分组

  本届比赛设美声、民族唱法(代号A)和通俗唱法(代号B)两个组别。

  四、比赛时间

  1、报名时间:3月26日前。

  2、海选时间:3月30、31日晚上。

  3、复赛时间:4月6日晚上。

  4、最喜爱歌手投票时间:2012年4月17日-28日。

  5、决赛时间:2012年4月29日晚上。

  五、比赛地点

  1、海选:大宁影剧院。

  2、复赛:大宁影剧院。

  3、投票:虎门青少年网(http://www.hmyouth.gd.cn)。

  4、决赛:大宁影剧院。

  六、评比方法和奖项

  (一)评比办法

  比赛分海选、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海选:海选分两个专场进行(3月30日、31日),海选评分工作由专业评委担任。参赛歌手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片段,评委给予评分,根据歌手得分的高低每组别评选出15名歌手进行复赛。

  2、复赛:复赛评分工作由专业评委担任。根据歌手复赛演唱得分高低每组别选出6名歌手进入决赛。

  3、最喜爱歌手投票:4月17日前每位进入决赛歌手制作好演唱录音并上传到虎门青少年网开始参与“最喜爱歌手”投票活动,并接受公众投票,投票活动至4月28日结束。

  4、决赛:决赛的评分工作由专业评委担任,每个组别决出6名参赛者进入决赛。决赛以现场演唱作为评分的依据(总分为100分),当选手同分时以综合素质测试作为决定高低的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分(文化素质占0.5分,才艺表演占0.5分)。最后得出总分的高低决出金、银、铜奖与优秀奖。将网络投票数(占50%)与现场投票数(占50%)相加,票数最多者获得最喜爱歌手奖。

  (二)奖项设置

  各组比赛设金、银、铜奖各1名,优秀奖3名。金、银、铜奖将获得奖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将获得奖金和证书。各组另设最喜爱歌手奖1名,最喜爱歌手将获得奖金、奖杯和证书。

  七、注意事项

  参赛者需自备高质量伴奏音乐、服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