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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音乐学院音乐考级安徽考区报考要求及跳级规定
录入时间:2012/3/20 15:2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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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音乐学院音乐考级安徽考区报考要求及跳级规定

  中国音乐学院安徽考级委员会发布《2012年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安徽考区报考简章》,2012年音乐考级报考要求及跳级规定如下:

  1、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

  2、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发放考级证收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及收费发票办理退还考级费和证书费手续(不退报名费)。

  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马林巴、古筝除外)。报考声乐者,可使用伴奏光碟、磁带、钢琴、小型乐队或其他伴奏形式。

  其他事宜详见:《2012年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安徽考区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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