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音乐课程标准》)和《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初中音乐学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试说明。
一、命题原则
1.命题以《音乐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程度要求为依据,以现行使用教材为依托,以初中音乐教学的实际情况为基础。
2.命题要有利于改进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成长和教师的发展,同时有利于音乐课程改革的实施和深入发展。
3.命题要突出音乐学科的审美性特点,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能力三个维度全面考查学生的音乐素养。
4.试题要体现科学性、基础性、规范性、指导性、连贯性,不出偏题、怪题。
5.试题所在年级教学内容比例,七年级25%;八年级25%;九年级50%。
二、考试范围
1.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版)
七年级上册 第二单元 祖国颂歌
七年级下册 第三单元 华夏古韵
第四单元 神州大地(2)――江河万古流;
2.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版)
八年级上册 第三单元 八音之乐
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梨园撷英
第三单元 管弦和鸣
3.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版)
九年级上册 第二单元 说唱天地
第三单元 西洋乐话
第五单元 环球之旅(5)――北美掠影
第六单元 冬之旅
九年级下册 第一单元 光辉的历程
第二单元 歌剧之夜
4.经典主题旋律范围见《考试内容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