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A类学员须提供的附加报名材料:
1,为5-7位演奏者创作的室内乐作品写作计划书、乐曲简介、新作片段(约3分钟)总谱。编制如下:
西洋乐器:长笛(兼短笛),单簧管(兼低音单簧管),小提琴,大提琴,钢琴,
打击乐:1位演奏家, 不能使用以下乐器:管钟Campant、马林巴Marimba、木琴Xlofony 颤音琴Vibraphone、定音鼓Timapni、大军鼓Gran Cassa)。其它常规乐器均可。
中国乐器:琵琶,古筝,二胡,笙。
作品编制须至少包含一件中国乐器。
作品总长度约10分钟。
2,提供1首近年创作的室内乐作品乐谱(PDF格式)及该作品音响(mp3格式或CD文件)
l 以上材料须在北京时间2012年5月20日24时寄达(收到申请材料日)。
l 10位入选A类学员名单将在2012年5月25日在中央音乐学院网页上公布(http://www.ccom.edu.cn/ & http://en.ccom.edu.cn/ ),组委会同时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入选A类学员本人。
l 新作品交稿时间: 北京时间2012年6月25日24时前(收到作品日)。请提交总谱(A4或letter size大小、打印并装订、含乐曲简介)及分谱(无需装订)各1份,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总分谱PDF文件)
申请B类学员须提供的附加报名材料:
提供1首近年创作的室内乐作品乐谱(PDF格式)及该作品音响(mp3格式或CD文件)
以上材料须在北京时间2012年6月25日24时前(收到申请材料日)。
申请C类学员只需提供基本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2年6月25日24时前(收到申请材料日)。
申请A类学员者可同时选择B类与C类;申请B类学员者可同时申请C类;C类学员可直接申请。未被选入A类或B类学员者,组委会将根据申请者意愿将之纳入B类或C类,或放弃参加大师班。
2012北京国际作曲大师班联系方式:电子邮件:beijingicw@gmail.com
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
中国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李婷
电话:(011)-(86)-(10)-66425720
传真:(011)-(86)-(10)-66425720
2012北京国际作曲大师班所有活动及评选结果的最终解释权以大师班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为准
2012北京国际作曲大师班组委会拥有A类学员创作的新作品非商业性出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