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志愿填报
本市考生面试后,由市招考中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合格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入围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丽水教育网”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三)录取办法:
1. 基本要求: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435分以上(含435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
2. 最低控制线:学业考试后,按考生的总成绩实行单独划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招生计划数的150%划定。总成绩=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优惠加分+面试成绩的25%。
3. 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结合各县(市、区)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录取。
七. 奖学、助学政策
为鼓励学生争优创先,学校每学期开展奖学金评定,年奖学金额达20万元。此外,学校严格执行政府奖学、助学政策。具体如下:
中专阶段(前三年)
(1)困难生免费 凡就读本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享受,分两种类型:①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代收费。三年级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年400元。② 低收入家庭子女,即农村和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上述两类困难学生的资助面保持为在校生的50%。
(2)国家助学金 所有就读我校的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
(3)政府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奖励面为在校生的5%。
(4)少数民族教育劵 就读我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800元代币劵,用来抵扣学校相关费用。凡是符合前三项资助相关政策的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可以同时享受相关资助。
大专阶段(后二年)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3000元和1500元。
除上述奖学、助学政策外,对于因特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和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视具体情况给予部分减免或全免学费,并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八. 就业形势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特别喜人,就业率均达98%以上。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快速发展的幼儿教育事业使学前教育师资的需求量大增;二是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是省级示范性专业,毕业生基础知识全面,基本功较扎实,深受用人单位青睐;三是我校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多层面拓展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渠道。在今年2月底举办的我校2012的毕业生校园招聘会上,共有杭州、温州、金华、台州以及本市50余家用人单位前来招聘,就业岗位300余个,而今年我校仅有毕业生140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校 长:王万良
学校地址:松阳县西屏镇环城西路152号 邮 编:323400
传 真:0578-8063208 电子信箱:lszzzsb@163.com
网 址:http//www.zjLszz.com
咨询电话:0578—8068738(招生办);周老师 13666576595;艾老师 13967076293;杨老师 13362077690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
太平鼓,是满、蒙古、汉等族棰击膜鸣乐器。因单面蒙皮又称单皮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