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音乐系2012年各院系专升本选拔推荐实施细则
录入时间:2012/3/28 15:03: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为了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完善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制度,扩大普通高校办学自主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当年《关于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贯彻我院“专升本”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音乐系“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国伟 陈 华
成员:霍 磊 刘 瑜 王东方 粱记安 刘 杉 王风雷
田 亮 刘夏宁
音乐系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A-4-0503
办公室主任:刘夏宁
2、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切实保证推荐选拔的质量。
3、推荐选拔工作将接受全系师生评议和监督。
二、推荐选拔条件
1、被推荐者系新乡学院音乐系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且进行学籍注册的2012届毕业生;
2、被推荐者必须修完我院教学计划中规定内全部课程且如期毕业,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3、在学校受处分者不得参加推荐;
4、没有完成学习任务,不达到毕业要求的不得参加推荐;
5、其他原因不适合升入本科学校学习的不得参加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
1、第一阶段(2月6日—2月28日)
学生在了解音乐系专升本工作流程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
2、第二阶段(2月28日—3月2日)
音乐系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前五学期的成绩进行校对、核算,审查报名学生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3、第三阶段(3月2日—3月5日)
音乐系根据自身特点,于3月6日对报名学生举行一次公开的考核测试(包括英语、专业课、试唱与加试),由系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家教师担任评委,成绩公示三天。
4、第四阶段(3月12日—3月14日)
并将自己所获各类各项荣誉证书、奖励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音乐系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作核实、加分、备案。
3月14日对报名学生的平时学习成绩占15%、考核测试成绩占45%、英语测试成绩占30%与所获荣誉占10%综合四项后确定音乐系专升本推荐名单。
5、第五阶段
按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名单后,张榜公示三天,将有关信息上报学院有关部门。
四、荣誉加分办法:
荣誉总分为10分,加满为止
1、国家级 加5分
2、省级 加2分
市、校级 加1分
3、获奖格次 一、二、三等、优秀奖;加分系数分别是1、0.8、0.6 0.4
五、以上相关条目由音乐系“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音 乐 系
二〇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