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郑州考区报考注意事项
录入时间:2012/3/28 16:2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中央音乐学院河南考级中心发布《2012年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河南郑州考区考级简章》,2012年郑州考区音乐考级报考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需要,特将有关考级报名及考试的若干规定内容再次通告如下:
1 所有专业考试时必须背谱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可例外)。
2 报考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须加试前一级的部分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8级)、配伴奏(跳9级)等;手风琴:自选前一级音阶、练习曲、复调曲各一首;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乐曲一首;演奏文凭级需到中央音乐学院报考。
3 北京以外地区钢琴可使用旧教材。其它各专业新、旧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
4 一律使用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写的考级教材。
5 清华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仅以获本院九级证书的高中学生(钢琴专业须获九级优秀证书)为唯一参照标准。
其他事宜详见:《2012年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河南郑州考区考级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