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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将组建艺术团
录入时间:2012/3/29 2:1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关于组建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团的

通 知

  各团支部、班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艺术实践管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院综合实力,加强对外交流,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艺术学院艺术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团名称

  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团

  二、艺术团任务

  (一)承担学院文化艺术活动及大型宣传、纪念活动的文艺演出;

  (二)代表学院参加各类专业比赛;

  (三)代表学院参加对外文艺交流活动。如出国访问演出,寒暑假“三下乡”演出、专题慰问演出等;

  (四)承担学院对外商业性演出任务;

  (五)参与学院各类艺术活动的策划、宣传;

  (六) 定期排练节目,参加专业培训。

  三、艺术团的构成

  大学生艺术团下设合唱队(含声乐表演)、器乐队、舞蹈队、曲艺队(小品、主持、话剧)、DV社和礼仪队。

  四、艺术团成员条件

  我院在校学生,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学习成绩良好,遵守艺术团管理相关规定。

  五、艺术团成员报名、选拔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自通知下发起至3月31日。凡具备艺术团成员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交到所在班级团支部,由团支书统一交到学院分团委。

  (二)选拔。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关老师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具体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班班委会、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组建大学生艺术团工作,积极发动有特长的学生参加。

  (二)请各团支书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上报学院分团委。

  艺术学院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