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余姚市2012年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3/31 17:2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三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业务素质,提升音乐课堂教学质量,选拔优秀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的专业技能比武,拟定于2012年3月下旬举办余姚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八年(含八年)以下教龄的中小学(含职高)的在职、兼职音乐教师。
二、比赛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限时5分钟以内。
(二)键盘(限钢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三)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自弹自唱(占60%),根据指定的歌曲,现场抽签,准备20分钟后用钢琴即兴伴奏演唱;合唱指挥(占40%):根据指定的合唱曲目,指挥由两架钢琴代表的合唱队。
(四)自选: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器乐是除钢琴外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曲目为自选,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4分钟以内。
三、报名办法:本次比赛为“海选”,只要符合参加对象的老师均可报名。请各学校、单位积极发动,以校为单位将参加比赛的教师名单填表后上缴至教研室203办公室徐旭茫老师处,并发送电子报名表至644153359@qq.com。参赛名额不限。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5日。
四、评选及奖项:分小学组和中学组设一、二、三等奖以及声乐、钢琴、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自选项目单项金银奖。
五、其它:
(一)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加盖选送学校的公章。
(二)准确比赛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参加过宁波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并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余姚市教育局
2012.2.22
附件1 余姚市2012年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登记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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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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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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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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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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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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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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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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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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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唱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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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奏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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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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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选(二选一) |
舞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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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奏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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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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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何种乐器、题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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