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推进学校音乐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县教研室定于3月下旬举办“沂南县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拔出优秀教师参赛。本次比赛结束后,我县将选拔出优秀教师参加临沂市教研室于今年4月份举办的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在岗中小学音乐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和要求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曲谱。
2、键盘(限钢琴与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3、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三、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小学、初中每校报音乐教师各一名,高中每校三名(高一、高二、高三各一名)。
2、参赛教师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贴好照片,加盖学校的公章,于3月16日前将选手登记表报沂南县艺体教研室,同时,将电子表发至邮箱sdynlhj@163.com。过期不报者视为弃权。电话:7906112、内线:86076。
四、评奖办法
比赛将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进行,各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其他要求
1、必须按规定人数参加比赛活动。
2、参加过市级以上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3、参赛教师每人交参赛费30元,参赛时交齐。
六、比赛时间地点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8:00在沂南四小开始比赛。
沂南县教体局艺体教研室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