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初中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12年常州市市区(不含武进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情况
(一)体育特长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初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3. 在市级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4.在辖市区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5.确有体育特长,经专家(教练)认定,且具有培养前途者。
(二)艺术特长生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2.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参加比赛获一等奖;
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经专家认定,符合拟报高中开展艺术活动的需求。
(三)市区各高中学校招生情况
市区各高中学校招生情况请参见常州市常州市区普通高中2012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