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录取
1.复试满分180分。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复试结束后,同一学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是否为计划内(公费,招生简章学术型专业招生人数的80%为公费)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即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成绩60%的考生,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4月17日12:00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向外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但未能被我校录取考生,可自行联系其它招生单位,凭其它招生单位的正式调剂函及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声明书”到我校办理调剂手续。具体调剂程序请点击:2012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四、关于交费
1.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计划外(委培和自筹)录取的考生要在2012年4月24日前将学费一次性交齐,也可向所报考学院申请分批付款。我学院计划外考生收费标准为10000/年(学制为3年)。逾期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自筹经费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待遇。委培生(定向生)在读期间的待遇由委培(定向)单位负担。我校没有开办研究生助学贷款业务。
2.交费方式:
方式一:直接将现金(可刷卡)交我校计财处,地点在辽宁师范大学北院;
方式二:银行汇款(针对二志愿异地调进的考生)
户名:辽宁师范大学 账号:212015004000500129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支行。为便于核对交款人,请考生务必在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学院及考生编号后4位,如张升,影视艺术学院,1234。(标注考生本人姓名,不要写其他人姓名)
汇款咨询电话:沙区建行 0411-88068912,88068937
注:辽师大计财处收费科,电话:0411-82159381。考生可在入学后凭有效证件到辽师大收费科取收据。
六、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往返路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 0411-85992973 13050533944王老师
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表
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
2012年4月10日
【点此查看:辽宁师范大学音乐艺术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