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坚定青年大学生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勇担社会责任,努力成才报国,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活动的繁荣和发展,展示我院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学院团总支报请学院党委,经研究决定举行山东师大音乐学院第26届校园歌手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弘扬主旋律,以歌颂党、歌颂祖国,讴歌新时代,赞美美好生活为主题,演唱内容健康向上,曲调优美动听,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2)比赛分为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每名选手演唱一首歌曲(限时四分钟)。
(3)比赛按专业组和非专业组(本研生音乐表演专业键盘、器乐及作曲、舞蹈方向同学可参加非专业组比赛)进行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支部组织选拔推荐,具体安排:
◆专业组:本科音乐学专业,每支部推荐“3+1”名;音乐表演专业,每支部推荐“5+1”名。(如同一种唱法报三人(或五人)则不予追加名额。)研究生限推荐10名。
◆非专业组:每支部推荐1-2名,研究生限推荐3名。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凡在山东省校园歌手大赛中入围获奖的选手不在此次参赛范围内。
2、比赛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下午5点。
3、请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将参赛选手相关资料电子版压缩文件发至yyxytzz2011@163.com,文件名设置为“班级、负责人姓名、电话”。相关资料包括:
a、电子版表名表(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唱法、演唱歌曲名称、手机号) , 模板请到音乐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b、电子版照片一张附带上自己的座右铭(做ppt用)。
请务必将上述两项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团总支邮箱,否则将视为弃权。
4、为增强比赛效果,鼓励内容和形式创新,以组合形式参赛的节目、原创作品,其它如增加伴舞、情节等创新性元素的作品,评委将酌情在平均成绩上加0.05——0.2分。
5、参赛选手服装自理。
三、赛程安排
初赛于4月5日(周四)下午15:00举行,地点:排练厅。参赛选手中午12:30到排练厅彩排、抽签。
决赛于4月9日(周一)晚19:00,地点:学校礼堂,进入选手17:00在204教室抽签。
四、评委及奖项设置
(1)比赛评分采取10分制。初赛由部分全国、全省声乐比赛获奖选手组成评审团。决赛由学院声乐教师组成专家评审团,由全国、全省声乐比赛获奖选手组成大众评审团。
(2)决赛产生专业组校园“十大歌手”和“优秀歌手”,分别颁发“山东师范大学专业组校园十大歌手”和“山东师范大学专业组校园优秀歌手”荣誉证书。届时学院还将邀请校宣传部、团委及学院有关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
(3)非专业组第一名将被推荐参加全校非专业组歌手大赛。
(4)比赛将评出组织得力、参赛率高、获奖率高的支部,专设优秀组织奖三名,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赛事动态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音乐学院团总支,电话:86180609。
音乐学院团总支
20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