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资格审查
(一)根据《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的有关要求,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带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点此下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6、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7、同等学力跨转业报考考生:进修本科所报考专业4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有关材料除1外,其它都须提交相应复印件。7、8两项仅针对个别考生。
(四)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选带材料(交学院)
9、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10、各学院、专业特殊要求携带的材料(请咨询各相应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