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研究生院《 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音乐系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并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音乐系的情况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工作严谨、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专业复试小组在系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程序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20分,各占1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2、综合面试(专业知识提问和业务实践技能综合测试)。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包括:各研究方向专业技能考核(器乐方向演奏练习曲1首,作品2首;声乐方向演唱艺术歌曲1首、歌剧选段1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加试钢琴、艺术概论(各100分)。
3、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初试成绩占50%,复试占50%,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2012年推荐免试生须参加当年的复试和体检。专业课测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5、学科将根据专业的特点、招生指标和生源状况实行差额复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在科研上表现突出者优先”的原则,对拟录取的考生按上述计算方法确定公费与自费生的排名顺序,并于复试结束48小时内在音乐系网页上公布复试排序名单。
6、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教育部规定的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项,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但是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