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科研水平,鼓励在校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以促进研究生教学水平与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现决定对本院在读硕博研究生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细则如下:
1、经费标准:
在读硕士研究生5000元/3年
在读博士研究生10000元/3年
2、适用人员:
自2009年9月入校的统招(包括自费、少民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
3、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
(一)音乐会拍摄及录像(提交申请并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申请表见附件)。
(二)音乐会海报、节目单制作(提交申请并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申请表见附件)。
(三)毕业论文打印及装订(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四)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国内学术会议等所发生的国内差旅费(不含市内交通费)。包括火车票(不含软卧、动车一等座),长途汽车票,食宿费(不超过230元/天)。需提供往返火车票,长途汽车票,正规住宿、餐饮发票。
(五)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①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会费,需提供会议通知及会议费正规发票,②项目研究过程中需组织会议,租用会议室所产产生费用(需提前申请并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申请表见附件),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5%。
(六) 资料费:是指在读期间,购买与专业相关的资料与图书费用,需提供正规发票并附上清单,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
(七)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学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含),需说明所聘用人员在项目进行中所承担的工作,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
(八)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800元/人,需提供该专家的职称、供职单位及参与本项目的意义与作用。
4、注意事项
(一)请于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提交第二年的项目计划报告书,内容包括项目内容及意义,采风地点、人数(见附件)。
(二)项目所开支劳务费与专家咨询费需分别填写外单位人员劳务表(见附件)。
(三)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开支必须在当年办理报销手续,所提供发票抬头应为:中国音乐学院(手撕发票除外)。
(四)所有申请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ccmyjs@163.com。邮件名称:姓名+项目经费申请
联系电话:64887364 李老师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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