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复试通知
1、《复试通知书》内容应包括该考生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外语笔试、口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
2、培养单位具体复试办法、复试成绩的计算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一周前以适当形式向考生公布;
3、复试通知的发放由培养单位负责。培养单位可派专人到研究生院领取复试通知书、政审和心理测试表、复试记录单及缴款承诺书等表样;
4、复试结束后,培养单位将考生成绩汇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考生复试的原始材料留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十、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30分+专业面试70分),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外语笔试100分*60%+口语和听力40分,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中笔试成绩不占复试权重的专业,笔试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5、在复试中政治思想道德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6、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培养单位须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由培养单位负责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辽宁大学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说明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4月9日
附件:关于辽宁大学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说明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规范2009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对2012年单独考试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做如下规定:
一、招生人数
2012年单独考试招收名额为10人。主要面向国家急需的艰苦专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其中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不超过3人。
二、复试及录取规则
(1)单独考试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2012年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2)单独考试考生单独排序,不同报考其专业的全国统一招考的考生排序。
(3)全部单独考试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理工类的前7名可以进入复试,文史经法管理类的考生,前3名可以进入复试。
(4)单独考试考生如复试合格,优于全国统考考生录取,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考生。
(5)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提供给各培养单位,其计划包含在各培养单位的分配计划中。
特此说明!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4月9日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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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鼓,是满、蒙古、汉等族棰击膜鸣乐器。因单面蒙皮又称单皮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