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2年研究生入学的复试的相关工作,根据研究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韧 刘月娥
领导小组下分一个复试小组:由蔡韧、黄小明、高敏、岳军、董灵、彭超、许燕、何政荣组成,共9人 ;设秘书1 人,由梁国江担任。
二、工作职责
由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负责2012年研究生入学的复试的各项工作,包括面试、笔试、改卷和统分等,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复试的命题管理
研究生复试的笔试试题设专人负责,按专业方向进行命题,卷面分值为100分,改卷实行统一集中改卷。
四、复试流程:
(一)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9日到王城校区音乐学院成教办公室报到并交纳复试考试费,复试考试费为240元/生。
(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及教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2、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相片1张(贴体检表用)。
(三)学院依据考生提供材料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四)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到育才校区校医院体检,交纳体检费并按校医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9日、10日早上空腹验血,自行去校医院领取体检表)
(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进行复试。
具体安排:上午8:30—10:00进行专业素质展示和面试,10:00-12:00进行笔试
面试地点:王城校区音乐学院院办二楼演艺厅
笔试地点:音乐学院办公楼108办公室
复试内容:
1、自我介绍
2、专业技能展示
3、外语能力考查
(六)考生在学院领取调档函。
(七)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者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五、学费收费标准:音乐与舞蹈学专业10000元/生/年,其他专业按学校规定收费。
六、本工作方案由音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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