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文艺特长生必须是艺术团优秀团员,最多可获得20分降分。
据了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的文艺特长生必须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音乐、舞蹈、戏剧、书画项目的优秀团员。根据通知,在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团龄需在2年以上,思想品德优良,在团队和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经全体团员民主推荐和团(队)测试,初三阶段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艺术团团籍档案完整的正式团(队)员,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经市教委批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高中阶段学校,招收2012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招收一般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