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暑期学校举办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7月9日至13日
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五、暑期学校学员交通食宿
暑期学校免收学员的学杂费,为正式学员给予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及相关学习资料,非上海地区的正式学员可申请往返交通补贴。
六、暑期学校学员学习条件
此次艺术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实施目标,是要系统地推出一批上海音乐学院的、德艺双馨的专家学者,集中他们的学术成果和治学理念,进行丰富的授课、讲座及学术交流,创立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教育的新的学术品牌,使得上音、上海地区、长三角地区以及国内的相关专业研究生群体,能够在相对集中的时段内,吸收、深化并且继承和发扬艺术学高端学术资源,同时形成良好的学术资源共享的局面,促进我国艺术学各学科领域更好更快地发展。
七、暑期学校学员义务
学员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主办与承办单位恕不负责学员在暑期学校全期(自报到至学期结束)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个人行为导致的一切意外事故。学员在暑期学校期间应遵守暑期学校与上海音乐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如有学员旷课、违反校纪以及以任何形式干扰教学与学术交流等行为,本暑期学校将立即通知其导师并予以清退。
八、暑期学校结业方式
学员参加暑期学校安排的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将颁发上海市研究生暑期学校结业证书;根据学员个人申请,提供学习成绩与学分证明;对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论文征集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九、暑期学校报名时间与方式
有意向的研究生同学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shcmusic.edu.cn/ShangYinWeb/Pages/Info/Index.aspx)“研究生培养”版块、表格下载处下载申请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到电子信箱yjsc@shcmusic.edu.cn。报名时间截止至2012年6月20日。申请报名表原件、身份证、研究生证等材料在入学报到时提交暑期学校核查。
十、暑期学校学员录取公布
我院将于2012年6月26日左右在研究生教育网、我院研究生部网站等处公布暑期学校录取学员名单,同时发表具体报到事宜的通知。学员一经录取,须按时到本暑期学校报告,认真学习并积极交流在暑期学校内的一切学术活动。
联系电话:021-64740853武文华老师 64314801杨秀老师
热烈欢迎广大研究生积极报名参加上海音乐学院2012年度暑期学校!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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