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程序:
1、报考我校的艺术类特长生经专业测试后符合条件的,学校将在网上公示名单并上报教育局;
2、中考结束后,升学考试文化分数达到400分(含中考体育分)以上的考生,征得家长同意愿意报考我校的,学校将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审核办理,纳入我校招生计划。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负责;
2、专业测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考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
八、特长生管理:
1、特长生在入学前应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2、特长生进校后,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和比赛;
3、如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者,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家长按择校生补交择校费或退学处理,学校将在该生毕业评语中予以记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贵阳市第八中学
2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