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安排与资格初审人员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与招考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
考核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其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采取到考生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报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市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及其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艺术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社会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应届毕业生可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年龄计算截止2012年4月23日,40岁以下即为1972年4月23日之后出生的。
(二)职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 23日。
(三)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艺术学校:www.szas.com。
(四)咨询电话:0755-83207252
九、本公告由深圳艺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艺术学校职员公开选聘职位表1.doc
附件2: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2.doc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3.doc
深圳艺术学校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