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绩和录取办法
1、专业测试后,成绩于4月3日在学校公示一周。
2、特长生总成绩由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获奖加分构成。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文化成绩占 。(专业获奖加分计入专业成绩。)
3、录取办法:
美术、音乐、体育按特长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等额上报区教委体艺科,经区教委中招办批准,按招生计划等额录取。
附:加分条件
(1)、参加过重庆市级各类特长比赛凭相关证明加15分
(2)、区级各类特长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凭证书分别加10分、8分、
5分
(3)、所在学校校级各类特长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凭证书分别加5分、3分、2分
九、联系人:张昭银联系电话:13996704786
戴先永联系电话:15923734411
重庆市南川区第三中学校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南川三中艺体特长生拟录
就读意向协议书
甲方:重庆市南川区第三中学校乙方:艺体特长考生
甲方根据南川区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招收音乐、体育、美术等项目特长生,根据考生自愿报考,经学校测试合格后,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意向就读协议:
一、甲方履行的职责
1、甲方按照2012年南川区教委中招办划定的成绩,办理录取手续。乙方一经录取,按正取生入学。
2、入学后按相关规定开齐开足文化课和素质课训练课。
3、为艺体生配齐专业辅导教师,进行专业提高培训。
二、乙方履行的职责
1、入学后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安排,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训练,参加各类赛事活动。
2、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班级管理,努力学习,刻苦训练。
3、被甲方录取后,不得到其它学校就读。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该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市南川区第三中学校乙方学生: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韦强乙方家长: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