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要求
1.测试时间及分组:将所有申请报考我校的特长生按类别进行分组,即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按照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类别 |
测试及面试时间 |
地点 |
美术类 |
5月12日上午8:30 |
前一楼美术教室 |
音乐类 |
5月12日上午 9:00 |
前一楼音乐教室 |
体育类 |
5月12日上午10:00 |
前一楼音乐教室 |
2.测试办法:进行综合测试,分专业测试及面试,即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综合素质考察是由主考向学生提出3个的综合类题目,学生根据题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应答,旨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是学生根据自己所申报的特长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测试。两项测试成绩之合计为学生的最终测试成绩。专业测试办法如下:
(1)音乐类考核项目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
舞蹈:自选舞蹈作品一个(四分钟以内)
备注:需要自备伴奏音乐的,磁带、CD均可以,但需提前倒好带。除钢琴以外其它乐器须由考生自备。
(2)美术类考核项目
考试内容为素描、中国画、书法(选一)
要求:自带工具。
(3)体育类依据学生所报类别,进行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的测试。
要求: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六、录取
根据学生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结合学生专业等级成绩、各项荣誉及称号,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并于5月14至5月15日公示。
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2864325袁老师 82876515 马老师
投诉电话:13780630016 马老师
监督电话:88729238(市南区体卫艺科)
青岛七中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