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青云学府2012年招收推荐生方案
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单纯以文化课评定等级为唯一标准的普通高中选拔录取方式,根据安丘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荐生的实施方案。
一、推荐对象
全市各初中学校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或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具有正式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原则
1.坚持“符合条件,择优推荐”原则。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推荐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2.坚持“公正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本校通过核实资料、面试或测试后,确定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推荐标准
学校推荐条件为三项:思想表现、学业基础和特长发展。
1.思想表现
学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学习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业基础
学生学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学习习惯良好,有较强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3.专业特长
(1)标志性成果
①参加安丘市教研室组织的各学科竞赛,获一等奖以上的。
②参加新世纪杯作文大奖赛获三等奖以上的。
③参加中央电视台希望英语风采大赛获得潍坊赛区复赛资格的。
④获得全国性艺术类考级学校或协会颁发的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等音乐专业考级六级或六级以上证书的。
⑤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运动会上取得前两名成绩的及大型集体项目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⑥参加市级及以上绘画比赛获奖的。
⑦参加省市实验操作能力与展示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
⑧参加以下四项比赛在市级及以上获奖的。中小学电脑机器人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电脑绘画、电脑动漫、电子期刊、网页)、中学生创新能力大赛。
(2)其它方面
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提出申请后由学校测试优秀的。
四、推荐录取招生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学生个人根据自身实际和高中招收推荐生的条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推荐申请。
2.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根据学生的条件和状况,经推荐工作委员会确定后,提出初步推荐生名单,并在本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设计推荐生登记表,下发给初中学校,供初中学校统一使用。
3.高中学校审核:我校要通过到初中学校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组织人员对推荐生的资料进行核实,以确定参加面试、测试的学生资格。
4.面试、测试确定名单:根据确定的推荐生,我校组织面试或测试后,由学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依据推荐标准确定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5.公示备案:我校将确定的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推荐生名单在原初中学校公示,并通过学校网站(http://10.189.210.2)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6.录取:
(1)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达到我校择校生录取档次。
(2)在专业方面有特长的推荐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达到我校择校生录取档次。
安丘市青云学府
201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