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是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单排键):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一lo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五)萨克斯:
1、教材: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1—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5级以上(含5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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