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报送
1、独奏选手以省选拔获奖名次顺序确定赴大连参加全国展演资格;
2、重奏组参加全国展演名额不限,但需在规定时间前向全国组委会报送录像资料,经筛选确定参赛资格。
注:重奏组报送录像(DVD格式光盘)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进行后期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有作假行为,将取消选手入选资格。录像要求:①摄像机须为固定机位,并保证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②光盘须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录作品的曲目名称及时间长度。
六、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报送单位于5月31日前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及登记表(报名表也可在河南音协网站http://hnyx.hawh.cn下载)。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 号省文联大楼415房,河南省音乐家协会,邮编:450001,咨询电话:0371—63931365。
七、展演曲目
(一)参加省选拔赛
1、初赛,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
2、复赛,自选曲一首(不可与半决赛曲目相同,6分钟以内)。
(二)参加全国展演比赛
1、半决赛(两首乐曲)
①规定曲一首(6月1日在中国音协网站http://www.chnmusic.org和中国音协电子键盘学会网站http://www.dzqxh.com公布)
②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
2、决赛,自选曲一首(不可与半决赛曲目相同,6分钟以内)。
八、奖项设置
1、所有参加省选拔赛的选手,均有河南省音乐家协会颁发的证书。
2、等次设置:进入复赛的选手,按成绩评出各组的金、银、铜奖;未进入复赛的选手按成绩评出部分优秀奖,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的选手颁发参选证书。
3、优秀教师奖:组委会将为获得金、银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4、组织奖:组委会将为组织工作优秀并且选手成绩突出、参赛选手较多的报送单位及指导老师颁发组织奖。
5、各组获得等级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6、获奖选手的资料将进入省音协电子琴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今后各类文化交流及相关演出活动提供后备人选。
九、参赛规模
本届选拔活动,为使更多的参与者获得锻炼和交流学习的机会,鼓励各地优秀电子琴选手积极参与。
附件: 选手登记表.doc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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