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初试合格资格线已下达,我校复试工作的有关安排大致如下:
1、网上已公布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内容。现已确定复试名单(随时更新)并开始调剂工作,4月9日至10日复试。
2、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缴纳复试费。
3、复试时考生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本科生携带,且加盖教务处公章)和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验证时间:请考生于复试前一天到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5、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已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页登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100%-a)+复试成绩*a(a为加权系数,即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a为30%-50%,具体系数值由各学院确定)。复试为差额复试。
6、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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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通知书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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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