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入复试考生的筛选规则:
1、继续执行各学科大专业的专业前三名优先政策以确保专业优秀的考生进入复试。但专业前三名考生的各科成绩一般需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其余考生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各学科大专业的划分:
1)艺术教育理论:含所有方向;
2)作曲理论:含作曲理论所有方向;
3)作曲:含所有作曲方向;
4)声乐美声;
5)声乐民声;
6)音乐剧声乐;
7)钢琴表演;
8)西方弦乐:含所有乐器;
9)西方管乐:含所有乐器;
10)民族管乐:含所有乐器;
11)民族弦乐:含所有乐器;
12)电子科技:含所有方向;
13)教学法:含所有教学法方向;
14)音乐教育应用:含所有方向;
3、指挥、现代器乐、乐器修造艺术和艺术管理等专业方向因招生人数少而不设专业前三名,但将酌情考虑专业成绩的排名;
4、专业前3名排名办法:
1)按专业主课成绩排序;如遇专业主课同分情况,则以专业基础课成绩决定排序;
2)如果某专业前三名因不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标准,也不具备破格复试条件,其专
业前三名排序将往下顺延;
3)专业前3名仅3人,不并列;但同分者排在前3名之后;
4)艺术学理论各学科(艺术教育理论除外)、音乐与舞蹈学之音乐学学科的前三名按初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合计成绩排序。
(四)关于破格复试
今年国家下达的破格复试名额为不超过招生规模的3%,因此本院的可破格名额为4名。
破格复试条件:
1、应用实践型学位各学科专业的前三名优秀考生;
2、获国际或全国重大比赛前三名者;
3、破格复试者的初试成绩一般只能有一门未达到国家的分数线,且不能超过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