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奖项设置
节目、创作各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
六、报送办法
凡报送的节目均需制作成VCD或DVD,在封面上注明节目名称、形式、时间和简介,并填写《辽宁省第三届乡村优秀文艺节目展演推荐表》、《辽宁省第三届乡村优秀文艺节目展演领队报名表》(见附件),表格连同参演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于2012年7月31日前寄至辽宁省文联组联室。各市推荐展演节目2至3个。
七、经费
参演人员在展演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我会承担,往返路费自理。参演人数超出十人的队伍,超出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各市文联接此通知后,请按要求认真选拔、组织报送,确保节目质量。
联系人:冮强 张丹 于双 初征
联系电话:024—22857813
电子邮箱:swlzls@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
邮编:110003
辽宁省文联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