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特点,安排2012年参加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外语考试、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等考试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范围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研究生考试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三、复试形式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外语能力和综合能力。
专业课的复试形式主要有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外语的复试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全程录像录音。
四、复试程序
1、考生到音乐学院报到,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于次日将资格审查不符合的考生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考生到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学院制定);
3、由外国语学院派专业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4、由音乐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含专业外语);
5、由音乐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6、由音乐学院组织对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进行加试;
7、由音乐学院党委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试。
五、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1、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50%
2、复试成绩
(1) 音乐与舞蹈学各研究方向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70%)+专业外语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10%)
(2) 艺术硕士(音乐)各研究方向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专业外语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10%)
(3) 教育硕士(音乐学科教学)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专业外语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1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作为参考,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作为参考;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