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于不同专业的不同要求,不同研究方方向复试成绩的计算有所不同,具体方案如下:
专业方向
合分比例 |
声乐、器乐 |
作曲 |
少数民族音乐 |
音乐技能(满分100) |
80% |
20% |
20% |
面试(满分100) |
20% |
80% |
80% |
4. 对复试成绩的要求
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复试中的“音乐技能”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中“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五、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于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cun.edu.cn/,复试咨询电话:010—68932217。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全面责任。招生院系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抽巡各专业的复试工作。
3、实行复议制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2日内,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4、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电话:6893221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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