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教育) 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音乐表演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各级文化管理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表演、管理工作,或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钢琴、声乐、管乐演奏、民乐演奏、基本乐理、基础和声学、视唱练耳、舞蹈、合唱指挥、舞台表演、朗诵艺术、舞台化妆与服装、歌曲写作、中外音乐史及名曲赏析、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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